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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違法有哪些類型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2.82W

(1)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區內進行開墾的

土地違法有哪些類型

(2) 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的

(3)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臨時佔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復種植條件的

(4) 破壞或者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的

(5) 非法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

(6) 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

土地違法刑事處罰有哪些?

對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行為的處罰。《土地管理法》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破壞耕地行為的處罰。《土地管理法》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佔用土地行為的處罰。

《土地管理法》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對非法批地行為的處罰。

《土地管理法》規定,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拒不交還土地行為的處罰。

Tags:土地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