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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動態聯盟合作協議

欄目: 合作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91W

網絡動態聯盟合作協議

網絡動態聯盟合作協議

網絡動態聯盟合作協議

甲方:北京北內製造業高新技術孵化*地有限公司

乙方:

北內孵化基地網絡化製造企業動態聯盟是基於網絡環境條件下,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經濟利益的需要、技術互補的需要、資源共享的需要、產業鏈銜接的需要、共同市場的需要、企業社會服務的需要而建立的,使具有先進生產能力及技術的企業能夠更有效地得到其他社會資源的支持與幫助,在利益共享的管理機制下,組合成為一種超越空間約束,依靠網絡手段聯繫,實現企業間人、資源、技術集成的統一聯合體,以對千變萬化的市場作出快速響應。

本動態聯盟的宗旨是: 相互支持,共同發展;有機聯合,利益共享。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基於先進製造網絡,形成以北內孵化基地為核心的先進製造技術支撐體系;通過動態組合支撐體系的優勢資源,加速中小企業的產品結構調整,促進新型製造服務產業形成,加速先進製造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促進製造業的發展。

簽約雙方就共同建設企業動態聯盟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權利義務

1.1甲方將免費接納乙方作為企業動態聯盟的會員;

1.2甲方將免費為乙方發佈企業信息;

1.3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目前能夠提供的相應服務;

a參加動態聯盟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培訓;

b使用動態聯盟提供的各種資源和信息;

c通過企業動態聯盟與別的企業、團體或個人開展合作或進行商務交易,獲得合法利益;

d隨時參與招標或競投標,組織或進入動態聯盟,協同完成異地設計與製造;

e在動態聯盟上發佈信息、展示企業形象,獲取動態聯盟發放的資料、通訊、出版物等;

f享有動態聯盟提供的諮詢、培訓、商務洽談等活動;

g動態聯盟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權利義務

2.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聯盟章程;

2.2乙方提供的企業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2.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出對網絡化製造試驗平台的意見與建議,以使網絡化製造試驗平台更加完善;

2.4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一些必要的網絡化製造試驗平台的軟件測試工作。

2.5乙方如有自己的網站可以採用鏈接的方式加盟網絡化製造試驗平台。

2.6乙方認為本企業動態聯盟不能給自己帶來預期的利益可隨時退出聯盟。

3.爭議處理

3.1會員中有以下行為者,動態聯盟可以取消其會員資格:

a散佈虛假信息;

b不守商業信用;

c任何方式的商業欺詐;

3.2動態聯盟出現商業磨擦,由組成動態聯盟的會員企業根據事先簽署的協議或者合作條款協商解決。

3.3本協議的解釋權屬北內孵化基地網絡化製造動態聯盟。

4.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無意義,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終止。

5.附則

5.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2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雙方簽約之日始;

5.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北京北內製造業高新技術孵化*地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代表: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Tags:協議 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