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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人

欄目: 遺產繼承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2W

我國遺囑繼承人的範圍,僅僅限於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數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等。
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也可把遺產的一部或全部不給有勞動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遺留給兄弟姐妹,也可以越過其子女,把遺產直接遺留給孫子女或外孫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33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遺囑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