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户口,在法律上面沒有準確的文件規定,主要都是根據當地户籍部門文件為準的。户籍改革以後,各地對於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户口的要求以及條件不同,當地是否可以在未離婚情況下投靠父母遷户口需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進行諮詢並按照當地要求申請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