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打印户籍證明。法定的户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户口本。如果是集體户,或身份證、户口本遺失,則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户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