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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改姓生父需要到場嗎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5.71K

需要。雙方簽字後,户籍辦理機構才能給孩子更改姓名。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 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的姓氏,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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