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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規定的撫養費少了能夠進行更改嗎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44W

可以。關於子女撫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父母雙方離婚時,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決定的撫育費數額,隨着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出現撫育費不足或給付撫育費的一方出現特殊的情況,因此必然要對其撫育費進行變更。所以,法律允許變更撫育費,但必須依法變更。
(1)變更子女撫育費,應另行起訴。
(2)符合法定事由,法院應予支持。
①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原定數額的;
③有其他正當理由要求增加的。僅有此法定事由還不夠,還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給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協議書規定的撫養費少了能夠進行更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