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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在今後是否還可變更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5W
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在今後是否還可變更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子女的撫養費在離婚後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增加或減少。增加的情況:
(1)原定的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因患病、上學等原因,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父母在下列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撫養費:
(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水平;
(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
(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