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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怎麼分 | 離婚有兩個孩子都願意跟着女方

欄目: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99W

首先兩個孩子都表示願意跟隨女方生活並不代表女方就可以取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如果男方也爭取撫養權,在離婚訴訟中,法院要根據子女的權益和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對撫養權歸屬作出判決。在我國婚姻法體系中,離婚時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作出的選擇法院才會尊重其意見,如果孩子不滿八週歲,一般法院會認為孩子不具備任何判斷能力和認知能力,其作出選擇的依據可能是盲目的,並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因此法院不會重點納入考慮範圍。當然,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就不存在跟隨哪一方生活的問題,雙方不必爭取撫養權。如果兩個孩子都判給了女方,在財產分割問題上,法院會根據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多判一部分財產給女方,同時男方還應當向女方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有兩個孩子都願意跟着女方,財產怎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