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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離婚後反悔怎麼辦?

欄目: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8.17K
財產分割離婚後反悔怎麼辦?
律師解析: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反悔,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
(一)對離婚這一決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訴
如果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了《離婚證》的其婚姻關係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然,如果雙方願意,可以辦理復婚手續。
(二)因財產分割而對離婚協議書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協議離婚後,對於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隻有訂立了《離婚協議書》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會依法判決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對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三)因《離婚協議書》沒有約定的事項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探視時間、子女姓氏問題等,可以向法院起訴,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會依據法律作出判決。
(四)因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事項對離婚協議書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的財產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