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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需要撫養小孩嗎?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2.82W

撫養自己的孩子是每個父母必須盡到的義務,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如果父母不能盡到自己的義務就會受到相關法律的制裁。就算沒有法律的約束父母也應該撫養自己的孩子,這是基本的問題,不管是離婚還是沒離婚,對於離婚前需要撫養小孩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接下了將進行介紹。

離婚前需要撫養小孩嗎?

新婚姻法對孩子撫養權的規定

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權原則規定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於撫養條件。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權這個問題上,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以上就是我們對關於離婚前需要撫養小孩嗎的問題所做的法律解答。在生活中我們經常知道一些關於離婚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對於離婚之後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的問題都不是很瞭解,在此,小編建議如果您對於撫養權這一方面還有其他任何疑問可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