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新婚姻法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2.29W

新婚姻法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一、新婚姻法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由於《婚姻法》已經失效,所以現在適用於《民法典》,離婚時孩子的撫養費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如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二、離婚後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三、減少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

(1)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繼父或繼母願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

四、提高撫養費需提供哪些證據?

若要起訴變更撫養費,根據司法實踐的經驗,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應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開銷增大的相關證據,比如生活消費增加的相關證據票據或者住院、上學的大額開銷的相關票據。

2、撫養人收入增加的相關證據,比如納税證明、工資條等證據。只有通過上述證據,才可以證明有變更撫養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變更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才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給付撫養費的一方下落不明,沒有穩定的收入,無法繼續支付撫養費,可以用他的財物抵扣;若是給付的一方經濟條件允許,可以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是總工資的20%,如果故意不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行索要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