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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父母有繼承權嗎?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1.03W

一、人去世父母有繼承權嗎?

人去世父母有繼承權嗎?

子女去世父母有繼承權,如果沒有留下遺囑。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基本上是平均分配。但是有特殊情況的話,法院會結合具體情況分配。比如孩子年幼,會考慮多分一點,父母如果都年邁並且無穩定生活來源也會考慮多分一點,即所謂的養老育幼原則。還有誰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等等一些需要考慮的情況。如果是大家對繼承沒有糾紛的話,自行分配的話,協商一下平均分配的基礎上適當按照照顧老人孩子的想法調整一下。

二、法定繼承時哪些主體可以繼承遺產?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在現實生活之中,子女先於父母離世的情形也是時有發生的,此時父母是有繼承權的,死者的父母可以與死者的配偶、子女一切協商繼承遺產的辦法,只要能夠協商處一個具體的合法方案,那麼在簽署遺產分割協議之後,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