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不需要共同生活幾年才有相互繼承權,只要該夫妻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在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就是對方法律意義是的配偶,就具有相互繼承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