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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自立遺囑怎麼保管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2.7W

一、當事人的自立遺囑怎麼保管

當事人的自立遺囑怎麼保管

遺囑應該交給遺囑人信任的機構和個人來保管,比如公證處、律師所、親朋好友都可以。

被繼承人所訂立的遺囑,繼承人(受益人)可以保管,其保管並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但繼承人不可以篡改或者銷燬遺囑。

二、自書遺囑注意事項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這是對自書遺囑的概括性規定,具體地講,訂立遺囑應注意:

(1)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

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即完全真實的表達本人的意思,又不易為他人偽造、篡改。

(2)遺囑人應親筆簽名。

應由遺囑人親筆簽名,以示遺囑為何人所立,內容為書寫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遺囑有效的決定性條件;無親筆簽名的遺囑無效。

(3)遺囑人必須註明年、月、日。

遺囑上寫明日期,不僅在發生糾紛時有助於辨明真偽,且能辨明遺囑人書寫遺囑時是否有遺囑能力;當有幾個內容相矛盾的遺囑時,還有助於判明哪個遺囑是最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並儘量使用公曆。

(4)自書遺囑允許遺囑人塗改、增刪、訂正。

如須塗改、增刪、訂正,應在改動處註明改動的字數、改動的時間並另行簽名。如屬實質性修改,應在遺囑內容之後專段説明修改b處。

遺囑書寫完畢之後,一般應由立遺囑人自己保存,或交專門的遺囑執行人保存,而一般不應交遺囑繼承人保存,以免對其真實性引起疑問。

自書遺囑,一定是當事人自己親筆寫的,不可以是複印的,並且上面不可以有任何的塗改痕跡。遺囑在訂立人,死後開始生效。繼承人可以享受繼承權,也可以放棄繼承權,在放棄繼承權之後,其他的人也無權利進行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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