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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親屬子女的條件是什麼

欄目: 收養贍養 / 發佈於: / 人氣:1.83W
收養親屬子女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收養親屬子女的條件是:
(一)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五)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