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户口本想要分開的,可以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由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