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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期間債務離婚後怎麼承擔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01W

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承擔償還的責任。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由夫妻一方的財產承擔償還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期間債務離婚後怎麼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