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植物人父母,或成年兄姐,申請變更為當事人監護人,由當事人的監護人代替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