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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56W

一、去法院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去法院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1、首先要準備好離婚訴狀。在離婚訴狀中要寫清楚原告、被告、性別、地址等個人信息,其次要寫明起訴離婚的訴求,另外還要寫明自己目前的實際情況、離婚的原因、證據等。

2、到法院起訴,辦理立案手續。起訴離婚需要起訴者攜帶離婚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出生證明、財產證明等到居住地的基層法院起訴,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審查繳費等通知。提交相關的材料後,經法院工作人員審理後,繳納一定的費用,將繳費票據和相關材料提交給立案庭,等待法院通知。

4、安排開庭。法院會根據案子的申請立案和法院的事項安排,安排離婚案件的開庭時間,到時候會將離婚訴訟的相關材料(離婚訴狀副本、證據等)送達給被告,同時也會通知原告領取開庭傳票。

5、開庭判決。若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第一次審理一般不會判離婚,原告可以在判決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二、起訴離婚怎麼寫訴訟狀?

原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至兒子/女兒年滿18週歲止);

3、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判歸原告所有);

4、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元給原告;

5、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

離婚理由:應詳細敍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來説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並無限定,但不宜過於繁瑣。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依法裁決。

此致

某某區/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綜上所述,夫妻無法通過協議離婚領離婚證的話,就要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準備好離婚訴訟狀及其它材料,去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之後等法院開庭,對於離婚案件,法院會庭前調解,如雙方執意離婚,法院則開庭審理,並作出是否支持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