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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給的彩禮離婚如何處理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11W
婚前給的彩禮離婚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婚前給的彩禮離婚後一般是無法退還的,但有三種例外情形:
(1)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雖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並且雙方已經離婚或準備離婚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並且雙方已經離婚或準備離婚的。
若沒有這幾種情形,一般法院會認定彩禮是男方對女方個人的贈與,不應予以返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