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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訴是否過了訴訟時效 | 男方一直不履行離婚協議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83W

第一,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
第二、離婚後,一方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不完全履行離婚協議給付另一方財產或者相關款項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自約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男方一直不履行離婚協議,去法院起訴是否過了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