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典規定婚姻無效和不成立的情形有四種:1、重婚的。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4、未到法定婚齡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