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的。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户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當事人所持户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三條
當事人所持户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