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離婚證就沒用了,離婚後再婚需要收回離婚證。再婚的除提供雙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外,還需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