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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應去哪兒起訴離婚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6.9K

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異地起訴應該去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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