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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脅迫結婚的是屬於無效婚姻嗎

欄目: 結婚 / 發佈於: / 人氣:2.1W

因受脅迫結婚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對於這種婚姻,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撤銷婚姻的申請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因受脅迫結婚的是屬於無效婚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