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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明嗎

欄目: 結婚 / 發佈於: / 人氣:7.18K

需要的。離婚證、離婚判決書為離婚證明。離婚的人再結婚的需要帶雙方身份證、户口簿、離婚證(離婚判決書)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係,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後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