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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家暴警察怎麼處理的?

欄目: 家庭暴力 / 發佈於: / 人氣:2.14W

一、一般家暴警察怎麼處理的?

一般家暴警察怎麼處理的?

首先會進行協商的,如果需要醫治的話會到醫治機構就診,並且會保存好單據。

1.庭暴力對受害人來説可謂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可以報警處理此問題,以減輕自己受到傷害的程度。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鑑定部門作傷情鑑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並保存好單據。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後果。

2.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二、一般家暴立案後可以銷案嗎?

個人是沒有權利私自撤案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

1.立案後個人沒有權利私自撤案。

2.如果真的想要撤案的話,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同意之後才能撤,如果不同意的話,案子是要進行正常的審理的。

三、語言家暴什麼程度可以判刑的?

如果使用語言暴力,對家庭成員的身心造成了嚴重傷害的,是可以判刑。

1.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七)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語言家暴具體什麼程度可以判刑,還是要看證據的指向和公安機關的調查具體情況的。如果符合法定的條件是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的。一般的家暴立案後撤銷是很難的,如果想撤銷的話,可以向公安機關來申請同意之後才能夠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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