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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一方把財產賣掉找不到人怎麼辦?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27W

一、離婚前一方把財產賣掉找不到人怎麼辦?

離婚前一方把財產賣掉找不到人怎麼辦?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離婚前老公把房子賣了,可以去法院起訴。起訴離婚一般包括了起訴、答辯和審理等三個階段,每個起訴離婚的案件一般都需要交納50元到300元的案件受理費。涉及財產分割,但是財產總額沒有超過20萬元的,不需要另外再進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通常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出賣共同共有財產時,應當相互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但是,在實踐中,夫妻雙方在處理日常事務時,應當互為代理(即代理人的行為直接視為被代理人的行為,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二、分割離婚財產的方式有什麼?

(一)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以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歸所有。夫妻對婚前財產以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結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情況下是不進入離婚訴訟的財產標的。

(三)保護婦女子女、殘疾人等弱勢羣體的權益。鑑於婦女在婚姻中所處的弱勢地位,以及子女往往選擇跟母親過的現實情況,離婚財產分割時法律往往更多考慮婦女和子女的權益:

1、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

2、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

3、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

4、照顧無過錯一方。

(四)競價補償。若雙方都想擁有價值較大的房產,則由雙方競價,房產歸出價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應的貨幣補償。

離婚前一方把財產賣掉,還找不到人可以去法院起訴,在結婚之前有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分割離婚財產,沒有約定的也可以由夫妻倆協商分割財產,還可以去法院起訴,由法院來判決財產分割問題,對於婚內共同財產,遵循的是平等分割的原則,夫妻雙方要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