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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算重婚嗎?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96W
分居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算重婚嗎?

一、分居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算重婚嗎?

並不算重婚罪,一般情況下,分居沒離婚和別人在一起是否犯法,由具體情況來定。因為《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和別人同居。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和他人同居違反了一夫一妻和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會傷害夫妻感情、破壞婚姻關係。重婚罪通常是指,明知自己有配偶仍然和別人結婚,或者明知別人有配偶仍與之結婚的行為。

沒離婚和別人同居犯法,法律上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在婚姻存續期間,和他人同居,違反了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對夫妻感情帶來傷害、破壞了婚姻關係。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本罪的主體,由於重婚罪具有對合偶性的特點,單個人不能構成。

2、本罪侵害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3、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具體表現為: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如果行為人基於某些合理的依據,如認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與第三人結婚的,不構成本罪;無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如果無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騙,誤認為對方沒有配偶而與其結婚的,無配偶的入不構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單獨構成重婚罪。

4、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有配偶者又與他人建立事實婚姻關係,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建立事實婚姻關係。

分居沒離婚就和別人在一起,不算重婚行為,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在客觀方面必須存在重婚行為,可以使自己有配偶與他人結婚,也可以是知道他人有配偶還與之結婚,這項罪名需要是故意的犯罪行為,過失行為不構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