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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共同財產轉移到一個人名下?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49W

一、如何將共同財產轉移到一個人名下?

如何將共同財產轉移到一個人名下?

夫妻之間可通過書面的方式約定將共同財產變更為個人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法定收入,以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收入所轉化的財產和財產權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工資為夫妻共同財產:生產經營所得;知識產權收入;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只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一方的個人財產投資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基金和破產清算金婚後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收入等。

二、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一)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三)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三、特殊情況下的夫妻婚內共同財產是什麼?

(一)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倆簽署財產協議,可以將共同財產轉移到一個人名下,夫妻倆沒有約定的前提下,婚內共同財產需要平均分割,要一人一半,若是有約定,可以按照約定的分割方式執行,夫妻共同財產有時間的限制,必須是在結婚之後獲得的財產,才可以認定為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