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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無效和離婚哪個好?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3.13W

離婚更為恰當

婚姻無效和離婚哪個好?

1、提起訴訟的權利人不同。離婚只能有婚姻關係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離婚請求權的行使權限於婚姻當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強迫、干涉。而男女雙方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法律規定的有權機關,都可作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

2、兩者的行為效力和實效不同。離婚應當自該婚姻關係解除之日起生效。而無效婚姻自始無效,即婚姻被宣告無效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即無效,對該“婚姻關係”的宣告無效溯及既往。

3、兩者產生的原因不同。離婚的原因發生於婚姻關係成立之後,是由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無效婚姻產生的原因在於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違法行為已經作為既成的事實發生。

根據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根據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一般來説,婚姻無效只限於沒有按照國家法定程序來進行結婚的夫妻。而離婚是針對於所有夫妻,只要是夫妻雙方之間認為已經符合離婚的條件的話,即可自行進行簽署離婚協議書,將由民政局公證即可,如果雙方不同意進行協議離婚的話,那麼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