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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彩禮的範圍是什麼?

欄目: 彩禮 / 發佈於: / 人氣:3.18W

返還彩禮的範圍是什麼?

一、返還彩禮的範圍是什麼?

返還彩禮的範圍是在婚前所支付的彩禮,當符合條件時,已給付的彩禮應當予以返還,但在實際生活中,已給付的彩禮可能已用於購置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實上已經轉換為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已在男女雙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因此,在處理涉及彩禮返還的案件時,就應當返還的範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在處理方式上也應當靈活運用,特別是彩禮已轉換為夫妻共同生活的財產時,可將彩禮的返還與分割共同財產一併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的返還。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二、如何確定彩禮返還的範圍?

彩禮可以返還,是不是説男女雙方在戀愛中所有贈送物都應返還?答案是根據具體情況而異的。至少以下兩個方面不應該屬於返還的範圍:

1、共同花費。婚姻畢竟一般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在比較開明的家庭裏,彩禮可能只是一種象徵或者形式,女方收到彩禮後,往往會拿出全部或部分用於共同花銷,如置辦傢俱,辦婚禮,宴賓客,送禮以及平時的用度等,在計算返還數額時都應當從中扣除。

2、屬於贈與性質的財物。在戀愛中,男女雙方為表情意,通常會贈與對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説,這些是一方自願贈與另一方的,與有無結婚目的無關,對於該類財物,贈與方不得要求返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要求返還彩禮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同時返還彩禮的範圍也是由法律當中明確規定的,但是具體情況不同,可能在處理方面還是存在着一些差異,所以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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