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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收彩禮是違法的嗎?

欄目: 彩禮 / 發佈於: / 人氣:1.76W

法律規定收彩禮是違法的嗎?

一、法律規定收彩禮違法的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收彩禮是違法的,這也就意味着收受彩禮的話是屬於符合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彩禮返還的條件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收取買賣婚姻彩禮是否犯法

1、買賣婚姻屬於可撤銷的婚姻。買賣婚姻的當事人可按規定,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銷該婚姻。

2、對因買賣婚姻獲得的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屬於包辦、強迫、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原則上依法收繳國庫。

3、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的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買賣婚姻是指婚姻關係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是婚姻關係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當事人的父母)違反婚姻自由原則,違背婚姻當事人意願,強迫其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包辦婚姻不一定是買賣婚姻,而買賣婚姻必然是包辦婚姻。包辦婚姻的構成要件是違背當事人的意志,對婚姻當事人實行包辦強迫;買賣婚姻的構成要件除包辦強迫外,還有一個藉此索取財物的問題。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已經收受了彩禮,那麼是屬於符合法律規定的,這是屬於贈與的財產,也就是在雙方離婚的時候不能夠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的分割的,收受彩禮,不是屬於法律禁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