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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聘金離婚後要返還嗎?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2.87W

一、對於聘金離婚後要返還嗎?

對於聘金離婚後要返還嗎?

離婚彩禮需要返還的情況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第二種是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卻沒有共同生活;第三種是男方給付彩禮後導致生活困難,難以維持當前生活。

(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比如只在家裏擺了酒席,宴請了賓客,卻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男女雙方反悔,不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離婚彩禮能要回來。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較長時間,有共同的財產,共同的權利和義務,共同勞動和消費等,在事實上已是一家人,長時間穩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沒有共同生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後、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同時,給付人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婚後分得的財產難以維持當前生活的情況,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二、離婚彩禮不能要回來的情況有哪些?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並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兩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再或者是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這三種情況,彩禮不能要回來。以下是具體情況的介紹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四)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綜合上面所説的,聘金是由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男方給於女方的,但在離婚時是否需要返還這在法律上也是有規定的,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進行索要,只要雙方同居生活的年限達到兩年以上,而且也沒有違反民法典,那麼就可以不用進行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