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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1.65W

父親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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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夫妻雙方因為感情破裂離婚的事情非常普遍,在涉及到離婚的問題中,子女撫養權歸屬和財產的分割無疑是最令人關心的。如果法院將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了父親,那麼父親拿到離婚財產的多少就影響到了對子女的照顧上。父親離婚財產怎麼分割?下面我們一起聽聽小編是如何説的。

一、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3、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三、簽了離婚協議後悔了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也就是説,夫妻雙方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書,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後才生效。沒有協議離婚的,一方還可以對分割協議反悔,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

由此可見,在雙方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對於共同財產部分,如果雙方均無過錯,則應該平分。像婚後為子女購買的商品房,產權證上面是子女名字的話,其應該算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同時,如果子女的撫養權判給父親,父親還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