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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證據收集包括什麼?

欄目: 網絡詐騙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8W

證據是最能還原事實真相的,所以無論什麼形式的犯罪都需要證據,有了證據才更加有利於警方和法院破案處罰,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不幸被網絡詐騙,我們首先可以做的就是積極的進行網絡詐騙證據收集,只有網絡詐騙證據收集的真實有效和案件有關,那麼就利於查明詐騙案件的事實,就可以依法作出裁判處罰。

網絡詐騙證據收集包括什麼?

一、網絡詐騙證據收集包括

1、網絡聊天記錄、訂單等截圖

2、轉賬銀行卡,轉賬記錄並蓋章;

3、如果是被跑路網站所騙,需要提交該網站的網上信息截圖,如官網上的公司介紹、主流媒體對該網站理財信息的吹捧報道、知名網站的理財推薦等、被騙公司的資格認證。

二、網絡詐騙之後的做法

1、儘可能地保存好所有與詐騙分子進行聯繫的單據,如電子郵件、銀行匯款單、手機短信等等。

2、將被騙經過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

3、帶着被騙經過和被騙單據到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警察部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部門或者派出所進行報案,並由民警作一份報案筆錄。

4、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幫助下將案件及相關材料移交到案發地公安機關(如詐騙分子手機所在地,網站維護地)作進一步查處。

三、網絡詐騙的處罰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因為網絡詐騙都是網上交易,所以網絡詐騙證據收集包括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等,如果有對方的身份信息就再好不過了。而聊天記錄文字和錄音都十分重要,為了防止被網絡詐騙後找不到證據,我們在與任何人交易時,都要保存好聊天、轉賬記錄,這樣警方就可以以此破案,並且以此按照法律對網絡詐騙分子進行處罰,處罰依據之一就是網絡詐騙的金額。

Tags:證據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