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勞動合同解除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93W

一、勞動合同解除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合同解除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因解除勞動合同產生爭議的,解除勞動合同後的訴訟時效是一年,也就是説勞動者可以在解除勞動合同一年內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勞動爭議,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為一年。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二、怎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在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工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係,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這種情形勞動法做了規定。主要有兩種情況: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

4、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富餘職工辭職勞動關係解除。這種情形,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終止導致勞動關係的自然解除。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等情形,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三、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如果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沒過錯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在本單位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最高為12個月工資。月工資為:本人最近一年工資的月平均數。

勞動者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不服,沒有勞動者簽字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單位欲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解除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在勞動合同期滿之間,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同意的,可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之後,要在半個月內給員工轉移社保和檔案,並辦理相關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