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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辦理流程有哪些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49W

一、集體合同辦理流程有哪些?

集體合同辦理流程有哪些

(一)申請條件: 集體合同簽訂後,企業應當在七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説明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

(二)申請材料:

1、集體合同書一式三份。

2、《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一式二份。

3、集體合同的説明及附件:

(1)集體合同的產生過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表決記錄材料,包括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代表的簽到表、討論記錄、表決記錄(寫明各代表職務、應到代表、實到代表人數,表決時贊成、反對、棄權的票數);

(2)企業資格證明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工會社團法人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3)如首席代表人不是企業、工會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委託首席代表的授權委託材料(委託人和被委託人任命文件、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複印件)等有關材料。

(三)程序:

1、集體合同簽訂後,由企業一方在7日內將需審核的材料直接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2、審查機構工作人員對集體合同進行登記、編號和審查。

3、對獲通過的集體合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製作《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並通知企業領回核准的集體合同,集體合同生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4、對集體合同有異議的,提出書面意見退回企業。企業修改後,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7日內重新報送。

(四)辦理時間: 收到集體合同後十五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退回企業修改的,自企業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計算。

(五)辦理地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對於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問題,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需注意: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在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規定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三、辭退賠償金的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就是對集體合同辦理流程有哪些相關解釋。同時企業無權強制進行解僱員工,如果員工有繼續工作的意向,則必須讓員工繼續工作。若員工無繼續工作的意向,則需要根據相關法律制定的解聘金額發放的標準提供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