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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供應商違約金如何做帳的?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7.61K

一、收到供應商違約金如何做帳的?

收到供應商違約金如何做帳的?

對違約的處罰為非營業收入,會計記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係的各種收入。它是除企業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要業務和其他附屬業務以外的一切收入,為非營業收入。它不符合收入的定義,而是一種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收益”。賬務處理上,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企業可按照營業外收入對應項目對該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期末,則將營業外收入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該科目無餘額。

二、企業未達到規定的要求支付的違約金怎麼處理?

企業支付違約金應計入企業的營業外支出中;

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

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企業發生的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違約金約定過高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綜合上面所説的,收到供應商的違約金是屬於一份非營業外收入,一般公司在做賬時就需要按規定的情況來辦理,這份收入可以當作是公司的利益,只有做賬清楚才能計算出公司的實際利潤,所以,不同的情況會做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