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沒簽合同怎麼要回加盟定金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54W
沒簽合同怎麼要回加盟定金

一、沒簽合同怎麼要回加盟定金?

可以協商要回加盟定金,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向法院起訴:

1、書寫民事起訴狀,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信息;

2、準備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

3、準備證明存在有糾紛的相關證據材料;

4、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定金隨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着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説,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三、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有哪些?

1、 二者定義不同。

定金指的就是在合同訂立之前支付一定金錢來作為擔保,也稱為保證金。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並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買家交付訂金通常會被認為交納的預付款,買方和賣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約都不會出現雙倍返還訂金的後果,交納的訂金可以返還。

2、 二者適用範圍不同。

定金擔保方式適用於多種多樣的合同中。而訂金適用於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中,這類合同以金錢為給付,可以是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

3、 二者的作用不同。

在定金給付後,則會對違約方起到制裁作用,對守約方進行經濟補償。訂金是在給付後,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現了違約情況,最終導致合同被解除,那麼收取訂金的一方需要退還訂金給付款方。

4、 收取的金額不同。

定金的金額需要由當事人來約定,但是不能超過法律的規定,也就是合同標的物價格的20%,超出規定的金額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訂金也是由雙方約定,並未有嚴格的規定。

5、 二者的功能不同。

定金有擔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訂金不具有擔保功能。定金收受方違約,需要雙倍賠償定金金額,定金直接退回即可。

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籤加盟合同是不合理的,若交定金的一方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反悔,不能要求對方退定金。造成沒有籤加盟合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沒有籤加盟合同的原因不同,產生的法律後果也不一樣。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沒有籤合同的,就應該如數退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