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如何確定合同履行期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63W

相信各位都清楚任何一個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我們稱之為合同履行期。而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一定會進行約定的。那麼實踐中合同雙方究竟該如何確定合同履行期呢?對於很多人來講,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如何確定合同履行期

合同履行的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債權人接受履行行為的時間。作為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約定,當事人應當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如果當事人不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則可能構成遲延履行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另行協議補充,如果協議補充不成的,應當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還無法確定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這也是合同履行原則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體現。

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兩種情形:遲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屆滿後履行合同為遲延履行,當事人應當承擔遲延履行責任,此為違約責任的一種形態;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所為之履行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構成不適當履行。

相關閲讀:合同履行的地點如何確定

履行地點是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受領給付的地點,履行地點直接關係到履行的費用和時間。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履行地點往往是糾紛發生以後用來確定適用的法律的根據。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債務人就應當在該地點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債權人應當在該履行地點接受債務人的履行行為。

如果合同約定不明確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則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履行地點仍然無法確定的,則根據標的的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履行地點。

如果合同約定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一般情況下,合同雙方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內容都是在規定的合同履行期內進行的。但如果是在合同履行期之前履行合同義務的話,這就是提起履行;而要是在合同履行期之後才履行合同的,那麼就是延遲履行。希望大家在司法實務中能夠正確卻分這兩種情況。更多合同履行期的問題,您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Tags:履行期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