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建築合同的分類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或按照其標準分類的合同形式等。
施工合同亦稱“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
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
承包方(施工單位)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任務,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二條
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國家批准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