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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可以籤合同嗎

欄目: 合同訂立 / 發佈於: / 人氣:1.77W

分公司為負責人是否可以籤合同要看該公司是否有營業執照,和負責人沒有關係。分公司一旦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同時也是對外公示了其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的合法經營權,就是分公司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對外簽訂合同。

分公司負責人可以籤合同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條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夥型聯營企業;(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4)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5)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6)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7)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8)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9)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