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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不想幹了要付違約金嗎

欄目: 合同違約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4W

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3天向勞動單位辭職,是不需要違約金的。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簽了合同不想幹了要付違約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