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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含義是什麼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9W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指以確保合同的履行為目的,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前後,合同履行前預先交付於另一方的金錢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
定金作為一種擔保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1)定金合同的成立不僅需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還必須有交付定金的行為;
(2)定金擔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給付金錢債務的合同;
(3)法律對定金的數額有限制,即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無效。
當事人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給付定金的一方有權收回定金,或者將定金抵作價款;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將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付定金的一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定金的含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