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即在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項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時生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