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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員沒錢如何解除

欄目: 破產清算 / 發佈於: / 人氣:1.84W

只要沒有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永遠不會自動解除。依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被執行人沒有錢還的,可以向法院申請中止執行,等被行人有能力執行時再執行,也可以要求被執行人分期償還債務。

失信人員沒錢如何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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