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税前扣除。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除企業改組或者清算另有規定外,應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轉讓非現金資產,再以與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相當的金額償還債務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税處理。《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辦法》第四十五條《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辦法》第四十七條